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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第二十六章沉溺在过去的人


那天在海边,在他说完心里深藏多年的感情后,她说“谢谢”、“对不起”。他还能说什么呢?

        两人都不在说话,在沙滩边坐下,眼看水波袅袅。直到夕阳西下,他送她回酒店,然后再也没有见过。

        如今,她又无声离开了。柔山要取消婚约。接下来,就是去找她吧?

        柔山从小就是寡言的乖孩子。他曾经羡慕过他,觉得自己如果也和他一样,是不是谭江就会喜欢他了。可是那么乖的柔山,情路到如今也不比他顺畅多少,他又觉得没什么好抱怨了。

        不同于宋家中规中矩的官员家风,他家浸染商业已久。到他爸妈的时候,他家已经营了数家高端酒店,他爸因此整天忙着事业无暇看顾他;而他妈,只顾着自己的快乐。他们因此心里愧疚,他又是独子,所以从小被过分宠爱得无法无天。

        导致他养成乖僻暴戾的性子,想要的没什么得不到的。

        那些年在学校里也是这样变本加厉我行我素的,虽然调皮捣蛋,但一直没有犯什么大错。所以性子更加不受拘束,戏弄同学什么的都是家常便饭。

        直到那年在校外看见那个同班的女孩。

        那天他本来不该出现在当时的那个地方,原本和平日常在一起玩耍的朋友约好在商场里见。结果下了车在商场里左拐右拐,绕了许多圈子他无意走出了商场来到了另外的地方。那是他不曾涉足的场所,偏僻、而肮脏。他从来不知道那个新颖时尚的商场附近还有那样一个格格不入的地方存在。

        所以生活偏偏告诉他,什么叫“世事无常”。

        他不知道是否可以叫做情窦初开,只是哪怕那时明白那种心意,自己的做法也不会有所改变。

        那时他已经看清班上的那些大多数的女生对宋柔山模糊又清楚的感情,她们目光热烈地看他、讨论他。十岁的他啊,难道能像她们一样,用那样的眼光去看她吗?

        不会。

        可他也不知道怎样做更好。毫无参考的事例,他只能遵循以往插科打诨的做法。

        捉弄玩闹的行径吓到平日本就胆小的女生,这应该是毫不意外的结果。

        可他当时没有察觉,反而觉得自己应该再接再厉。哪里能想到竟然将她越推越远呢?

        他喝了一大口酒,冰凉的液体缓缓进到身体。他忽然伸出手,摊开手心面对自己,想谭江的手。修长白皙,并不特别娇嫩,比不上他曾经约会过的一个做手模的女孩的手。但还是可以算得上漂亮。

        他想起她的手并不是因为好看,而是因为她的小拇指上的一个黑点。

        那是他弄的。

        四年级下学期开学,班主任根据他们的身高重新调整了位置,好让所有人都能看见黑板。那一次,他和谭江被调到一起成了同桌。

        他们做了一年半同桌。

        期间没有什么可圈可点的事。

        他不喜欢学习,偏偏她上课认真听课,下课了还专心看书,他便时时打扰她,在课上发出声音干扰她,课后把她看的书拿走直到上课了才还给她。两人一起打扫的时候,他就在一旁坐着,看着她做。等她快做完了,就把手里早撕好的碎纸扔得到处都是。她看着他又气又怕,却只默默拿回放好的扫帚重新扫。

        两人没有共同话语,只剩他欺负她,她躲避他的往复循环。

        他和她说话的时候总是用“喂”“那个”“你”的字样开头,不可一世。说起来,是太骄傲懵懂了。但她从来不理,低眉顺眼的样子让他心里欢呼,觉得她已经被自己征服。

        她只偶尔向他求助,是她的铅笔已经杵到写不出来的时候。但她不说话,只是一手抓着铅笔,把铅笔略微伸到他的桌子那边一些,用祈求的眼神望着他。他知道,她是在请求他帮她削一下铅笔。她没有转笔刀。

        看着她可怜巴巴的样子,他伸手接过了她的中华牌铅笔。他无法拒绝,那个眼神,像极了他吃饭的时候,他家的猫在桌角讨好地蹭他的裤腿的样子。

        她小拇指上的黑点,是一截铅笔芯的印记。是那时候他帮她削笔的时候弄的。

        看着她的表情,他原本是心软才同意的。可铅笔削好还给她的时候,他一时兴起,把削尖的铅笔头对准桌子,作势要戳上去。那时光影交错,她的表情嗫嗫,下意识地就伸出手来挡。

        原本他只是想逗她,却没想到她竟然会拿手来挡。他意识到的时候收手已经来不及,后来铅笔擦中她的拇指,直直地戳了上去。

        他想他真是个疯子,竟然想出这样变态的捉弄游戏来。她也是个疯子,为了一截铅笔芯,竟然敢伸手来挡。

        他甩开铅笔,愤恨地坐正身体看着黑板,不再看她一眼。而她弯腰捡起地上的铅笔,拿在右手上握住,咬着唇坐直了继续听课。而她的左手掌心摊开轻放在课桌上微微颤抖,不一会儿鲜血从小拇指指尖溢出。

        没有人注意到他们俩的动静。老师没有,同学们也没有。

        那天在海边,她摊开手,手心里躺着他的墨镜。她把他的墨镜还他,他却只看到她小拇指上那一颗触目的黑点。也许那只是一颗痣而已,可他瞬间就想起多年前他们还是同桌时,他用削尖的铅笔戳在她的手指上,然后鲜血流出。

        她那样一个胆小害羞的人,那天却没有哭。她只是默默把手放到课桌下,又拿出一张纸巾,用右手胡乱把那个流血的拇指包起来。像极了那天下午她漫不经心地还给他墨镜一样。

        那天削好的铅笔断了,他不知道是戳上她的手弄断的,还是摔在地上断了。他本能地不敢看。而那天她没再求他帮忙削铅笔,并从那天以后再也没有求过他。

        是那时候就做出了选择吧。

        他是她为期一年半的同桌,知道她于学习这一事并无天分、努力学习却效果平平。她喜欢语文课,语文老师却从未高看她。喜欢数学课,数学老师曾经夸过她学习认真。她费了很大的劲追赶那些成绩好的人,却总是装得漫不经心,好似并不在意。但他知道恰恰相反,她很在意,所以为了得到满意的成绩,在面无表情的背后付出了多少心血。

        他还知道她英语课上得十分吃力,即使全神贯注地听课,认真做着每一个笔记,可她还是一筹莫展。她遇到了难题。摊开笔记本看着自己记的笔记,眼睛直直的,但她的心思早已经不在笔记本上了。

        他也知道数学老师夸她期末考试考得不错的时候她会悄悄地笑,不是哈哈大笑,也不是喜笑颜开的那种,而是明明已经十分控制,嘴角仍轻轻上扬,她自己也意识到,所以很快就抿起唇正襟危坐。他不明白为什么被夸奖了,值得开心的事还要悄悄的怕人发现,想笑就笑啊,有什么呢?

        就像他把她惹哭了,她也总是憋着眼泪,倔强地不让它落下。快乐和悲伤,把所有的情绪隐藏。她是一个人,不是一个机器。她在学校就是这样一个小的不引人注意的机器,而他二年级在校外意外看见的小人儿似乎越来越远,他快要记不得她那明媚的笑和清脆的声音了。

        上计算机课是最自由的时候,因为可以自由选座。她每次都选在最靠后的位置,老师控制着主机,每个人都可以在自己选的位置上看老师的操作。之后布置当堂作业,完成提交的人可以离开自由活动。看起来很简单的操作,她几乎总是踩着点在下课前弄好。他就坐在她后排右下侧,看她着急地蹙着眉,一点一点地点着鼠标推进。

        他觉得自己大概是班里最了解她的人了。

        她真笨啊。那么简单的电脑作业都写不来。英语单词也总记不住,连不怎么学习的他稍微看看就能记住。

        那么笨的人还要学别人暗恋。还以为自己隐藏地天衣无缝。

        可是喜欢啊,除了说出来,是会从眼睛里溢出来的。

        她不知道,她喜欢那个人的时候,眼睛会忍不住追逐他的身影,会偷偷看他,趁别人不注意的时候偷偷看,然后低下头旁若无事,再抬头偷偷看几眼。

        她弃了一年半的同桌,而选择了那个从未相交的人。

        如果他是一个女孩,他也会那样选择吧,他想。毕竟他伤害到她的证据还在她的手上,她只要一抬起手,就能看见那个铅笔戳破血肉,在那个细瘦的手指上留下的黑色的像痣的东西。虽然铅笔里并不含毒。即使有,也只是微量。可那个黑点,会跟着她一辈子。而她活着,它就会提醒她,在很小的时候他对她的伤害。

        从来不知道“弄巧成拙”这个词的讽刺意味这么强。他自认随性潇洒,却唯独对这个人无法释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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